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规定: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 );四年级学生不超过( );五、六年级学生不超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