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教师.com
天津重庆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江苏浙江福建江西云南贵州四川安徽吉林辽宁海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黑龙江内蒙古
试题要求

案例一

2017年3月26日,微信公众号“杂谈黄土地”发布消息称,西部某中学德育处老师指使学生用微型摄像机偷拍,以此来抓获吸烟的同学进行处罚,被抓学生每人每次要交500元罚款。此外,学生带手机进学校也要罚款500元。有网民爆料称,最多的时候一天就有20个学生交了罚款。由于爆料中提到的时间跨度长,罚款数额大,网络上产生了学校对学生“每天罚金过万元”的说法。

你认为学校是否有权对学生罚款,为什么?(4分)

发布时间:2022-11-10
试题答案
答案:

学校无权对学生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有“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的权利,学校此项权利并不包含“罚款”。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是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设立的,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经过法定程序才能作出。能够作出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法定授权组织及法定受委托组织,其他组织无权罚款。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的义务。财产权是受教育者的合法重要权益,没收学生财物、乱罚款、乱收费等都是学校、教师侵犯学生财产权的行为。

题干所述学校德育处老师对吸烟学生进行罚款的行为,超越了学校和教师的法定权限。

所以,学校无权对学生罚款。

解析:第一:判断对错,并将题干进行改进或完善;第二:将题目涉及相关理论进行完善并完整论述;第三:阐明两者的联系。  [完整解析请在题库中查看]

微信客服

事业单位考试在线题库客服

在线题库

事业单位考试在线题库小程序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