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17年3月26日,微信公众号“杂谈黄土地”发布消息称,西部某中学德育处老师指使学生用微型摄像机偷拍,以此来抓获吸烟的同学进行处罚,被抓学生每人每次要交500元罚款。此外,学生带手机进学校也要罚款500元。有网民爆料称,最多的时候一天就有20个学生交了罚款。由于爆料中提到的时间跨度长,罚款数额大,网络上产生了学校对学生“每天罚金过万元”的说法。
你认为学校是否有权对学生罚款,为什么?(4分)
学校无权对学生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有“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的权利,学校此项权利并不包含“罚款”。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是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设立的,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经过法定程序才能作出。能够作出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法定授权组织及法定受委托组织,其他组织无权罚款。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的义务。财产权是受教育者的合法重要权益,没收学生财物、乱罚款、乱收费等都是学校、教师侵犯学生财产权的行为。
题干所述学校德育处老师对吸烟学生进行罚款的行为,超越了学校和教师的法定权限。
所以,学校无权对学生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