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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要求
教师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
发布时间:
2022-11-10
试题来源
2015年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教师招聘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试题答案
答案:错误
解析:本题考查教师法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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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些人员不得取得教师资格?( )
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须具备的最基本权利是( )。
教师有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制止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对教师考核的内容不包括(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具有( )行为,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其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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