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权利。
作为社会权利主体,学生有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
(1)受教育权:学生的受教育权包括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学习权和公正评价权。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是指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并受满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学校和教师不能随意开除学生。学习权是指学生有权利在义务教育年限内在校学习,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侵犯或剥夺学生参加学习活动的权利。公正评价权是指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享有教师、学校对自己的学业成绩、道德品质等进行公正评价,并客观真实地记录在学生成绩档案中,在毕业时获得相应的学业成绩证明和毕业证书的权利。
(2)人身权: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为丰富的一项权利。为保障学生的人身权,学校教师应尽到特殊的保护责任。人身权包括身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隐私权。身心健康权是人身权的最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保护学生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人身自由权是指未成年学生有支配自己人身和行动的自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非法拘禁、搜查和逮捕,如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不得对学生关禁闭。人格尊严权是指学生享有受他人尊重、保持良好形象及尊严的权利,学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隐私权是指学生有权要求他人尊重自己个人的、不愿或不方便让他人获知或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学校和教师有义务保护学生私人的、不愿或不便让他人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不为他人所知的权利。
(3)财产权:财产权是指具有物质财富内容,直接和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财产权包括财产所有权、继承权、受赠权、知识产权。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继承权是指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死亡公民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受赠权是指接受别人赠予的财物的权利。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专利权之中的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