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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要求

某小学五年级(1)班在操场上上体育课,学习踢足球。体育老师在给学生讲解完踢足球的要领及注意事项之后,把班上的学生分成几个小组练习。李某(10岁)和王某(11岁)分在一个组内,由于地面不平,李某在奔跑的过程中不慎摔倒,恰好被跑上前来的王某踩在腿上,导致小腿骨折。此时,体育老师正在指导其他小组练习。李某住院三个月,共花费医疗费、护理费1万余元。事后,李某家长将学校告上法庭,认为李某住院所花费用应由学校承担。

结合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1)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请说明理由。

(2)王某的父母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请说明理由。

发布时间:2022-11-10
试题答案
答案:

(1)结合资料,资料中的学校应该承担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指出,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材料中,李某摔倒是由于地面不平,学校没有尽到自己的管理责任,同时,老师在上课的时候也没有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综上所述,资料中的学校应该承担责任。

(2)结合资料,资料中王某的父母应该承担责任。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第七条对监护人职责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资料中,王某踩伤了李某,王某的父母应当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保护工作,因此,王某的父母应该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资料中,王某是一名小学生,属于未成年人,其踩伤李某,导致李某骨折,应该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因此,王某的父母应该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资料中王某的父母应该承担责任。

解析:同上。  [完整解析请在题库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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