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 )以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