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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要求
国庆长假期间,住在学校宿舍的初二学生小张自行到学校温习功课,在楼梯口踏空失足摔伤。该事件中应当承担责任的主体是( )。
发布时间:
2022-11-10
试题来源
2019年9月1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试题答案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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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 )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下列情形中,学校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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