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月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请你谈一谈对上述材料的理解。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这就要求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不断完善自身的情感智力和品质。不断赋予职业神圣的意义。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为人师表,教师要品行端正。为人正直,能诚实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2)全面完整的知识结构。教师要具有特定的专业知识,只有具备一定专业知识,教师才有可能进行有效的教学。了解和遵循教育工作的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等基本教育理论和知识。教师在实现有目的的教学行为中所具有的课堂情境知识以及与之相关的知识,也就是教师教学经验的积累。
(3)灵活实际的教学能力。教师的知识结构是否合理、优化,固然对教学水平及效果产生较大影响,但教师的教学能力同样是一种不可忽视的力量。教师基本的教学能力包括:课堂教学的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以及教学的研究能力等。
(4)教育智慧的一个突出表现是教育机智。教育机智是教师在教学实践活动中的一种随机应变的能力。
总之,作为一名教师,要时刻谨记自己的使命和职责,不断提升自己,完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