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育法规的主要表现形式(或形式渊源)有哪些?
法的渊源理论通常把法的渊源分为正式意义上的和非正式意义上的两种。
(1)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主要指以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出来的成文法,如立法机关或立法主体制定的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条约等。
(2)非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主要指具有法的意义的观念和其他有关准则,如正义和公平等观念,政策、道德和习惯等准则,还有权威性法学著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