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案例,根据要求回答问题
某校因师资紧张,急聘大学应届毕业生小李,小李到岗后,担任四年级某班班主任,班上的小明因为个头矮小、口吃,被同学排挤、歧视,同学经常不让他吃午餐,把他的书藏到别处,给他取侮辱性外号……小李老师知道这些情况,却漠不关心,并未进行干预,一次小明的雨伞被同学抢走,他冒雨回家,导致感冒发烧,引起严重肺炎,其父愤怒地冲到学校和小李老师进行激烈的语言冲突,辱骂并威胁老师,在校长调解过程中,小明父亲质疑小李老师的业务水平,此时大家才发现小李老师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分析上述案例中的违法行为。
从材料中可以看出有以下几项违法行为:
小李老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履行的义务包括:教师应当履行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材料中小李作为班主任,在班上小明同学被其他学生欺负时表现的漠不关心。这违反了教师的义务。
学校:
《教师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学校聘用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小李属于违法行为。
小明父亲:
《教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小明父亲因愤怒的冲到学校和小李老师进行激烈的语言冲突,辱骂并威胁老师。违背了教师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