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实际谈谈在教学中如何发挥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作用的相统一。
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之一是教师的主导与学生的主体相统一(双边性规律)。指教学是教师教学生去学,学生是教师组织的教学活动中的学习主体,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起主导、指导作用。其主要表现为:
(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处于组织者的地位,应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的主导作用表现在:教师的指导决定着学生学习的方向、内容、进程、结果和质量,起引导、规范、评价和纠正的作用。
(2)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处于学习主体的地位,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能动性。在教学中,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其能动性具体表现在:受学生本人兴趣、需要以及所接受的外部要求的推动和支配,学生对外部信息选择的能动性、自觉性;受学生原有知识经验、思维方式、情感意志、价值观等的制约,学生对外部信息进行内部加工的独立性、创造性。
(3)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有机结合。实际教学中,我们要防止两种倾向:以赫尔巴特为代表的“传统教育”和以杜威为代表的“现代教育”,任何强调一方而忽视另一方的做法都是不合适的,都应予以纠正。即我们要将两者相结合,两者的地位都要尊重。
总之,教师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尊重和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