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家庭教育完全是父母或监护人的事情。这种看法是否正确?运用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加以说明。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六章第五十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因此,家庭教育不仅是父母或监护人的事情,父母或监护人也要依托学校、教师对其进行指导。题干中“家庭教育完全是父母或监护人的事情”的说法片面。
故题目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