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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需禁用的体态语

发布时间:2020-01-04

  1.向下的手势

  手势是体态语的重要表达方式。在与幼儿的互动中,教师应多采用向上的手势,如竖大拇指、鼓掌等,以示对幼儿的鼓励和赞美,激发幼儿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而向下的手势,如大拇指朝下、摆手等手势,多表示憎恶、鄙视和否定的意义,会给幼儿造成消极的情绪,不利于幼儿积极参加活动,因此,教师要禁用。

  2.斜视和漠视的目光

  教师可以通过眼睛来表达情感,用正视表示诚恳的态度,用凝视表示专注的表情;而斜视表示蔑视的情感,漠视表示冷漠的态度,教师使用这些目光无疑会对幼儿的身心造成伤害,不利于形成良好的师幼关系的建立,因此,教师要禁用。

  3.努嘴和撇嘴等面部表情

  教师应面带微笑,做到和蔼、亲切、热情、开朗,而努嘴和撇嘴是一种不屑的表情的流露,教师应慎用。

  4.穿薄、露、透等服装

  教师的着装应活泼大方、色彩鲜艳,避免穿薄、透、露等服装,以免幼儿效仿;工作时不能佩戴首饰,以免对幼儿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5.弯腰弓背等站姿

  教师要举止得体大方,在幼儿面前展现出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需身体挺直、挺胸收腹、双腿靠拢,不弯腰弓背、倚靠桌椅,不双腿叉开过大,不双手插在裤兜里等,以免显得过于放松和随意,不利于良好的教师职业形象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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