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主体分类
根据学习主体即学习者的不同,一般可以将学习分为动物的学习、人类的学习和机器的学习三种。

二、学习水平分类
由于有机体进化水平的不同及学习本身的繁简程度不同,可以将学习分成不同的类别。其中以雷兹兰和加涅的分类较有代表性。
(一)雷兹兰依据进化水平的不同将学习分为四大类。

(二)加涅根据学习的繁简程度的不同,提出了八类学习。
(1)信号学习:学习对某种信号作出某种反应。经典性条件反射是一种信号学习。这是一种最简单的学习。
(2)刺激-反应学习:主要指操作性条件作用或工具性条件作用。其中强化在该类学习中起非常关键的作用。
(3)连锁学习:是一系列刺激-反应的联合。个体首先要习得每个刺激-反应联结,并按照特定的顺序反复练习,同时还应接受必要的及时强化。
(4)言语联想学习:其实质是连锁学习,只不过它是语言单位的连接,如将单词组合为合乎语法规则的句子。
(5)辨别学习:能识别各种刺激特征的异同并作出相应的不同的反应。它既包括一些简单的辨别,如对不同形状、颜色的物体分别作出不同的反应,也包括复杂的多重辨别,如对相似的、易混淆的单词分别作出正确的反应。
(6)概念学习:对刺激进行分类,并对同类刺激作出相同的反应。这种反应是基于事物的某些特征而作出的,如圆的概念和质量的概念的学习。
(7)规则的学习:亦称原理学习,指了解概念之间的关系,学习概念间的联合。自然科学中的各种定律、定理的学习是规则学习。
(8)解决问题的学习:亦称高级规则的学习,指在各种条件下应用规则或规则的组合去解决问题。
上述八类学习是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同时每类学习都以前一层次的低级学习为前提,较高级、较复杂的学习是建立在较低级、较简单的学习基础之上的。加涅后来又对这八类学习进行了修正,将前四类学习合并为一类,将概念学习分为具体概念和定义概念的学习。因此,也有将加涅的学习分为六类学习:连锁学习、辨别学习、具体概念学习、定义概念学习、规则的学习、解决问题的学习。
三、学习结果分类
根据学习所得到的结果或形成的能力的不同也可以对学习进行分类。加涅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了五类学习结果。
(1)智慧技能:利用符号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能力,即学习“怎么做”的一些知识,有人称之为过程知识,如应用一些原理、法则去解答习题。智力技能又包括一系列子类别。加涅依据学习的不同层次所划分的八类学习都可以视为智力技能。
(2)认知策略:内部组织起来的用于调节学习者自己内部注意、学习、记忆与思维过程的技能。如何选择性地注意,如何编码以便于提取,如何采取有效的步骤解决问题,如何在适当的时候进行迁移,诸如此类的调节控制过程都是通过认知策略来完成的。
(3)言语信息:学习大量的名称、事实、事件的特性以及许多有组织的观念等。与智力技能类似,言语信息也包括复杂程度不同的一些子类别:最简单的是名称或命名,即了解、知道学习对象的名称或称呼;其次是用简单的命题来表达某一事实;还有一种是指由相互关联的事实、命题等构成的知识体系。
(4)运动技能:由有组织的、协调而统一的肌肉动作构成的活动。该技能是在不断练习的基础上形成的。
(5)态度:影响个人选择行动的内部状态。个体采取何种动作是受到态度影响的。个体可以通过各种方法来学习态度,比如通过某种特殊事件、模仿或其他亲身经历来形成态度。
四、学习中的经验来源分类
依据学习主体所得经验的来源不同,可以将学习分为发现学习和接受学习两大类型;根据接受学习的内容的不同,又可以分为知识的学习、技能的学习和社会规范的学习三类。
(一)发现学习和接受学习
(1)发现学习
发现学习是指人类个体经验的获得是来源于学习活动中主体对经验的直接发现或创造,并非由他人的传授而得。因发现学习中经验来自学习主体自身的创造,故这种学习又叫创造学习。
(2)接受学习
接受学习是指人类个体经验的获得是来源于学习活动中主体对他人经验的接受,把别人发现的经验经过其掌握、占有或吸收,转化为自己的经验。这种学习又叫掌握学习。接受学习区别于发现学习之处在于主体所得经验来自经验传递系统中他人对此经验的传授,并非来自主体的发现与创造。
(二)根据教育中传递的经验不同分类
知识学习,包括知识的领会、巩固和应用三个环节,要解决的是知与不知、知之深浅的问题。
技能学习,其中又分为心智技能学习和操作技能学习,解决的是会与不会的问题。
社会规范的学习,又称为行为规范的学习或接受,是把外在于主体的行为要求转化为主体内在的行为需要的内化过程。其学习既包括社会规范的认识问题,又包括规范执行及情感体验的问题,因此比知识技能的学习更为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