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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知规律

发布时间:2020-05-28

  感知规律这一知识点在教师招聘考试中经常出现,也是考生在考试中比较容易出错的一个知识点。一般以理解性的单选题考查为主,在题干中呈现事例,问体现了哪一个感知规律。感知规律主要包括以下六大类:

  1.强度律。对被感知的事物,必须达到一定的强度,才能感知得清晰。

  举例:教师上课声音要抑扬顿挫;教师使用扩音器上课。

  2.差异律。这是针对感知对象与它的背景的差异而言的。

  举例:万绿丛中一点红;鹤立鸡群;教师批改作业的时候要用红笔批改。

  3.对比律。凡是两个显著不同甚至互相对立的事物,就容易被清楚地感知。

  举例:小明学会了"拆"和"折"字的不同

  4.活动律。活动的物体比静止的物体容易感知。

  举例:教师上课要适当走动,适当使用肢体语言;夜空中的流星、闪烁的霓虹灯等容易成为人们感知的对象。

  5.组合律。凡是空间上接近、时间上连续、形式上相同、颜色上一致的观察对象容易形成整体而为我们清晰地感知。

  举例:板书时,章与章之间、节与节之间不同内容留空白,这样容易进行区分;讲课时,语言流畅,时间上比较紧凑的被感知为整体部分。

  6.协同律。指在观察过程中,有效地发动各种感知器官,分工合作,协同活动,这样可以提高观察的效果。

  举例:读书要眼到、耳到、口到、手到和心到。

  这些感知规律中,考查频率比较高的是强度率、差异率和活动率,考生在复习时应重点把握这三个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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