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亚杰在研究过程中使用的方法和科尔伯格不一样,皮亚杰使用的是对偶故事法。给儿童讲一个故事:“Peter帮妈妈刷碗的时候不小心打碎了妈妈的12只盘子,而Peter的同学Lucy在偷吃糖果的时候打碎了妈妈的两个盘子。”然后问儿童Peter和Lucy他们两个谁错误更大。根据儿童的回答皮亚杰把个体品德发展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自我中心阶段:处于这个阶段的儿童大致是2-5岁。这一阶段儿童在游戏中总是自己玩自己的,按照自己的想像去执行规则。这是因为儿童还不能把自己同外在环境完全区分开来,而是把外在环境看作是他自身的延伸,规则对他来说,也不具有约束力。所以这个时候儿童不会认为Peter和Lucy有错误。
第二个阶段是权威阶段:有的时候这个阶段也被称作他律道德阶段。处于这个阶段的儿童年龄大致为6-7岁。这一阶段儿童的道德判断受外部的价值标准所支配和制约。由于这个时期的儿童由于还没有自己的看法和规则,所以绝对服从权威即他们对外在权威表现出绝对尊敬和顺从。具体表现为绝对地尊重、服从他们的父母、权威者或年长者,认为服从有权威地位的人就是好的;不服从、不听话就是坏的。他们把现存的一切规则都看成是固定不变的。并且在这一阶段的儿童在评判的过程中常常是只看客观结果。也就是看待Peter和Lucy谁问题大的时候认为打碎12只盘子的Peter错误更大。
第三个阶段是可逆性阶段:也被称作自律道德阶段。儿童年龄大致为8-10岁。儿童在这个时期开始逐渐出现自己的观点、规则不再绝对服从权威并且这个时期儿童出现了平等观念。也就是说这一阶段儿童已不把准则看成是不可改变的,而是把它看作同伴间共同约定的。也就是说成人对于儿童的要求儿童认为要求也同样适用于成人。儿童一般都形成了这样的观念:如果所有的人都同意的话,规则是可以改变的。儿童已经意识到同伴间的社会关系,且应相互尊重。准则对他们来说已具有一种保证他们相互行动和互惠的特征。同伴间可逆关系出现,标志着品德由他律开始进入自律阶段。
最后一个阶段是公正阶段:这也是发展阶段中的最高阶段。儿童年龄多是处于11-12岁。这个时期不再是停留在平等观念,而是进一步的出现了利他主义。这一阶段儿童的公正观念是从可逆的道德认识脱胎而来的。这一阶段儿童的道德观念开始倾向于主持公正、主张平等,并认为公正的奖惩不能千篇一律,应根据个人具体情况进行。
总体来说个体道德发展是从他律到自律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