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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要求
教育法律权利通常有三种表现形式,即不作为、积极作为、接受国家强制。( )
发布时间:
2022-11-10
试题来源
2018年1月13日重庆市北碚区教师招聘考试 《教育专业知识》试题及答案解析
试题答案
答案:错误
解析:本题考查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律权利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利益。它通常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行为权、要求权、请求权。不作为、积极作为、接受国家强制是教育法律义务的表现形式。因此,题干描述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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