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日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正式公布,这是我国继1997年以后首次对规范进行修订。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包含哪些基本内容?
(1)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2)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3)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4)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5)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6)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