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共六条,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1)“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倡导“爱国守法”就是要求教师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倡导“爱岗敬业”就是要求教师对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深厚的感情。
(3)“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倡导“关爱学生”就是要求教师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的情感和爱心。
(4)“教书育人”——教师天职。教书育人是教师最核心的职责与任务。
(5)“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倡导“为人师表”就是要求教师言传身教,以身立教。
(6)“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倡导“终身学习”就是要求教师做终身学习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