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之一,你对它是如何理解的?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中规定,教师职业道德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其中,“关爱学生”可以分成几个方面来进行理解:
(1)对待学生的人格
“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可以理解为尊重学生是一个完整的人,对学生一视同仁,不偏袒。
(2)对学生的权利方面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可以理解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在学生权益受到危害的时候要挺身而出,帮助学生。
(3)对学生日常行为方面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可以理解为尊重学生,不恐吓学生,以及说一些侮辱性的语言来羞辱学生,禁止对学生进行体罚。而类似一些不合理的罚抄、罚站都是属于变相体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