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面资料,作答问题。
新学年开学的第二周,某小学一年级的语文教师在班级微信群里发了一条消息:
昨天布置的家庭作业,绝大部分同学的作业是全部正确的,只有张强和王明的作业有错误,今天上午大课间的时候罚他俩在教室改正错误。请家长以后加强监督,不要在作业中出现错误。
该教师的做法是否正确?
该老师做法是错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八条对教师的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一条为:“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所以,检查和批改作业是教师的责任和义务,不是家长的义务。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为丰富的一项权利。为保障学生的人身权,学校教师应尽到特殊的保护责任。其中,身心健康权是人身权的最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保护学生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课间休息的时间是保证学生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的必要条件,老师不能侵犯学生的身心健康权。隐私权是指学生有权要求他人尊重自己个人的、不愿或不方便让他人获知或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学校和教师有义务保护学生私人的、不愿或不便让他人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不为他人所知的权利。题干中,语文老师在家长微信群中发布“张强和王明的作业有错误”这样的消息,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教师职业道德对社会文明有示范功能,教师为了做好教育工作,必然要与社会及家长打交道,以实现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统一。但是教师和家长的沟通应平等,不能强加给家长任务,对学生作业的检查和监督不是家长的义务。
故该老师的做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