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布鲁纳的发现学习理论与奥苏贝尔的接受学习理论。
(1)学习观
布鲁纳认为,学习的本质不是被动地形成刺激—反应的联结,而是主动地形成认知结构。学习者不是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主动地获取知识,并通过把新获得的知识和已有的认知结构联系起来,积极地建构其知识体系。
与布鲁纳的发现学习观点相反,奥苏贝尔认为,学生的学习主要是接受学习,学习应该是通过接受而发生,而不是通过发现。他把强调接受学习的教学方法叫作“讲解教学”。
(2)教学观
布鲁纳提倡发现学习,强调学习的主动性和认知结构的重要性,所以他主张教学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学生对学科结构的一般理解。所谓学科的基本结构,是指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态度和方法。而掌握学科的结构,应该是学习知识方面的最低要求。因此,布鲁纳把学科的基本结构放在设计课程和编写教材的中心地位,让它成为教学的中心。
奥苏贝尔提倡的有意义的学习,要求教师根据学生原有的认知结构,学生依据教师的指导和传授习得某一知识。二者之间的显著差别在于学生习得的知识是自己发现的还是教师传授的。具体而言,发现学习中,教师呈现学习材料—学生发现知识—学生习得知识;有意义的学习中,教师呈现有组织的学习材料—学生接受,习得知识。
(3)从学生掌握知识的内容看
为使学生更好习得知识,布鲁纳和奥苏贝尔都十分重视习得材料的重要性。布鲁纳强调要重视学科的基本结构,这样学生所学到的知识才具有广泛而强有力的适应性,可以实现知识“训练特殊的迁移”或“原理和态度的迁移”,使日后生活继续更为容易。同样,奥苏贝尔认为学习材料必须是潜在有意义的材料,首先学习材料本身是非任意的、非随机的,需要一定的组织;其次所选择的学习材料需要建立在学生已有的知识,即“固有观念”基础之上。由此可见,二人对于有组织、有逻辑、有结构、有关联的学习内容较为看重。
(4)学习动机
布鲁纳指出学生学习的最好刺激是对所学材料的兴趣,而不是外在动机,因此他提出“增加教材本身的趣味性”的主张。
奥苏贝尔认为学习成就的获得离不开三大驱力的作用,即认知驱力、自我增强驱力、附属驱力。奥苏贝尔注重知识获得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