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
重庆
山东
山西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广东
广西
江苏
浙江
福建
江西
云南
贵州
四川
安徽
吉林
辽宁
海南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黑龙江
内蒙古
试题要求
甲将其汽车送于乙汽车维修厂维修,在甲拒不给付维修费时,乙可以行使( ),继续占有汽车,并将汽车拍卖变卖用于清偿债务。
发布时间:
2022-11-10
试题来源
2019年3月16日重庆市渝中区、大渡口、南川联考《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试题及答案解析
试题答案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可留置该动产并优先受偿的权利。甲将汽车送到乙汽修厂时,乙就按照合同约定占有了甲的汽车,当甲不履行债务的时候,乙 [
完整解析请在题库中查看
]
相似试题
《民法总则》第一条指出,本法的目的之一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下列没有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是( )。
独居多年的陈某因病逝世,留下三套房产和财产若干,在对陈某房产进行分割时,发现陈某生前曾以不同形式立下遗嘱,遗嘱内容存在出入。根据《民法总则》下列遗嘱中,效力最强的是( )。
我国民法中确定的基本原则有( )。
关于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在刘某办理出资手续后,汽车的所有权人是( )。
微信客服
在线题库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