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自从某名牌师范大学毕业后一直在某重点中学任教。由于她天资聪颖,而且工作认真负责,因而在教育教学上很有成就。在她当班主任期间,班里几乎所有的荣誉都拿了个遍,因而深得家长与同学的喜爱。但她为人高傲,不太合群,甚至可以说是目中无人。由于她不喜欢某个老师,而这个老师今年又到她任班主任的班级上课,她担心会导致班里的平均分下降,因而多次与校长交涉要求调离这个老师。但校长说这是学校的决定,不予采纳,于是小张老师很不高兴,就称病不去上班。经校长等多次劝说仍然不肯上班。结果她班里的教学受到严重冲击,班风也每况愈下,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很大。
小张老师的行为合法吗?(6 分)
小张老师的行为不合法,她的行为违反了下列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的义务之一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材料中小张老师称病不上班,经多次劝说后仍然不上班,显然违背了这一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材料中小张老师在任职期间不上班,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没有做到法律规定的义务,是一种严重的失职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材料中小张老师擅自不去上班,导致班里的教学受到严重冲击,班风也每况愈下,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综上所述,小张老师的行为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