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自从某名牌师范大学毕业后一直在某重点中学任教。由于她天资聪颖,而且工作认真负责,因而在教育教学上很有成就。在她当班主任期间,班里几乎所有的荣誉都拿了个遍,因而深得家长与同学的喜爱。但她为人高傲,不太合群,甚至可以说是目中无人。由于她不喜欢某个老师,而这个老师今年又到她任班主任的班级上课,她担心会导致班里的平均分下降,因而多次与校长交涉要求调离这个老师。但校长说这是学校的决定,不予采纳,于是小张老师很不高兴,就称病不去上班。经校长等多次劝说仍然不肯上班。结果她班里的教学受到严重冲击,班风也每况愈下,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很大。
学校应该如何妥善处理?(7分)
由于小张老师在经校长等多次劝说下仍然不肯上班,学校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原因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根据上述第(一)项规定,材料中学校可以给予小张老师行政处分,如果再不回校上课,可以依法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