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
重庆
山东
山西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广东
广西
江苏
浙江
福建
江西
云南
贵州
四川
安徽
吉林
辽宁
海南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黑龙江
内蒙古
试题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这体现在教学中学生具有( )。
发布时间:
2022-11-10
试题来源
2018年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教师招聘试题及答案解析(精选)
试题答案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学生的权利。人格尊严权是指学生享有受他人尊重、保持良好形象及尊严的权利,学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题干中体现了学生具有人格尊严权,也 [
完整解析请在题库中查看
]
相似试题
下列选项中,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做法的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包括(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非法招用未满( )的未成年人,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 )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不得查阅未成年人的( )。
微信客服
在线题库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