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学校事故的基本内涵。
学校事故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学校事故是指在学校发生的学生、教师、设施、设备的事故以及盗窃、火灾等其他灾害的总称;狭义的学校事故是指在与教育活动密切相关的场景中所发生的学生受伤、患病、死亡等事故。我们所探讨的主要是狭义上的学校事故,它的基本内涵是:
(1)事故发生在中小学生接受学校教育期间(未在校学习的未成年人不属此范围);
(2)受害者为未成年受教育者(而不是教育者或成年受教育者);
(3)行为人已经对受害者造成了伤害的结果(受伤、致残或死亡);
(4)与学校活动有联系(与学校活动无关系的个人行为不属于此范围);
(5)学校如果有过错,对此要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